产品全称 | 光大·瑞雪10号南通海安集合资金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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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 8.50% | 发行机构 | 光大 |
投资期限 | 24月 | 付息方式 | 半年付息 |
起投金额 | 100万 | 募集规模 | 4亿 |
投资方向 | 基础设施 | 募集状态 | 售罄 |
项目所在地 | 江浙沪 | ||
业绩详情说明 | 100万-300万 8.2%/年 300万-1000万 8.5%/年 1000万及以上 协商 半年付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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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账户 | -- |
向海安市新世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企业日常经营。
第一还款来源:海安市新世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收入;
第二还款来源: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AA)经营收入;
第三还款来源:处置担保方抵押的价值50146.26万元的住宅及商服用地。
1.连带担保: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AA)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土地抵押: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提供海安县城东镇洋蛮河村15组地号为01-70-(082)-388的一宗住宅及其他商服用地抵押,评估价约为50146.26万元。
交易结构
融资方-海安市新世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海安市新世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1月,注册资本4.65亿元,是由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司主要负责实施海安经开区下的基础设施建设,受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对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市政、绿化、道路、桥梁、排水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
2.股权结构
3.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33.97亿元,公司总负债24.38亿元,净资产9.59亿元。截至2018年末,公司营业收入为8.23亿元,利润总额6044.91万元,净利润为4533.68元。
担保方-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AA)
1.基本情况
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注册资本为112688万元,是由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作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负责海安经开区内土地开发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安置房建设等业务。2018年7月联合资信确定维持公司的长期信用主体AA,债券“16海安经技MTN001”评级为AA。
2.股权结构
3.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300.02亿元,公司总负债192.93亿元,净资产107.09亿元。截至2017年末,公司营业收入为10.4亿元,利润总额1.89亿元,净利润为1.39亿元。
抵押物介绍
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提供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城东镇洋蛮河村15组地号为01-70-(082)-388的一宗住宅及其他商服用地,土地面积约64372.60平米(约96.5亩),容积率为2.39。评估价约为人民币50146.26万元。
区域介绍-海安
A.海安市
1.基本情况
海安隶属于江苏省南通市,位于南通、盐城、泰州三市交界处,东临黄海,南望长江,靠江靠海靠上海,是苏中水陆交通要冲,气候宜人,雨水充沛,河道成网,物产丰富。海安市成为苏中唯一的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城市、江苏长江以北唯一的全国首批创新型县市建设城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国幸福小康50强县市。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榜、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榜排名均前移1个位次,分别列第28位、第7位。全国工业百强县市排名前移4个位次,列第26位。
2.区域经济
2018年度,海安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93亿元,增长8.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7亿元,增长2.8%;固定资产投资446亿元,增长8.4%,其中制造业投资240亿元,增长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8.5亿元,增长9.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193元、21486元,分别增长8.7%、9.4%。
B.海安经济开发区
1.基本情况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江苏长江以北第一家落户县级城市的国家级开发区,总面积达到180平方公里,区内两条高速、两条国道、两条运河、四条铁路纵横交错,是上海1.5小时核心经济圈的北翼枢纽、东方深水港—洋口港的后港枢纽。
2.区域经济
2017年海安经济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551.65亿元,同比增长11%。按全口径统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68.32亿元。地方综财力111.7亿元,同比增长5.32%。海安经济开发区综合财力构成以一般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为主。
光大兴陇xintuo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甘肃省xintuo有限责任公司,于1980年3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1981年6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续办,是国内最早成立的xintuo投资机构之一。2010年5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101,819.05万元。2014年7月,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51,927.72万元,占51%;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2,337.49万元,占41.58%;天水市财政局4,072.84万元,占4.00%;白银市财政局3,481.00万元,占3.42%。2015年12月28日,经中国银监会甘肃监管局批准,公司采取原股东等比例一次性增资方式,将公司注册资本金从101,819.05万元增加至341,819.05万元。
2013年7月,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与甘肃省政府签署股权战略合作意向书。2014年5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光大集团成功受让原甘肃xintuo公司51%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在时隔12年后重获xintuo牌照,对于集团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将有力推动光大集团重组改革和长远健康发展。重组完成后的xintuo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管理,立足甘肃,服务全国,创新转型,加快发展,将充分依托集团的渠道和客户资源,发挥综合金融优势,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增进与各级政府和各类企业的合作交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进步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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