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全称 | 同信证券·同心247江苏响水城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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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 7.50% | 发行机构 | 东方财富证券 |
投资期限 | 24月 | 付息方式 | 按季付息 |
起投金额 | 100万 | 募集规模 | 5亿 |
投资方向 | 基础设施 | 募集状态 | 售罄 |
项目所在地 | 江浙沪 | ||
业绩详情说明 | -- | ||
募集账户 | -- |
投资于万向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万向信托-紫鑫【8】号事务管理类财产权信托”,通过信托计划受让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响水县城市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因代建水岸桃园小区工程和桃园滨河小区工程而对响水县人民政府享有的7.7亿元应收账款。
第一还款来源:响水县人民政府对77003万元应付账款的还款资金流。
第二还款来源:响水县城市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综合性经营收入。
第三还款来源:担保方响水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综合性经营收入。
1.债务债权确认
响水县城市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响水县人民政府以及万向xintuo有限公司签署债权债务确认文件,确认债权并约定还款计划。
2.财政承诺
响水县财政局出具财政承诺函,承诺将标的债务纳入当年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偿还标的债务。
3.债权回购
响水县人民政府未按时、足额清偿债务时,响水县城市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对未偿还的应收账款进行回购。
4.连带担保
AA级发债主体响水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万向xintuo签署《保证合同》,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融资方-响水县城市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响水县城市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1亿,由响水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响水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实际控制人。响水城投是响水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的主体,响水县实施大部分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均由响水城投承担。
2.财务状况
2012-2014年公司合并总资产分别为22.80亿、23.28亿和24.74亿,截至2015年10月,公司合并总资产为26.4亿,保持稳定增长。2012-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47亿、2.64亿、2.95亿,年均增长率为9.30%。2015年1-10月,响水城投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9亿。
担保方-响水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响水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25日,注册资本1亿,实际控制人为响水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非金融性投资活动;城镇化建设及相关投资建设业务等业务。
2.财务状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69.21亿,负债合计24.57亿,股东权益合计44.64亿。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57亿,利润总额1.50亿,净利润(不含少数股东损益)1.51亿。
3.资信情况
响水水务发行总规模15亿元、7年期、有土地抵押担保公司债券,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其主体评级为AA级,发行债券评级为AA+级。
区域介绍
1.基本情况
响水县隶属于江苏省盐城市,位于长江三江州北部地区,江苏省东北部沿海,属于沿海经济开放区。响水是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提升速度较快的百强县之一,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全县已初步形成造船、能源、环保化工、色纺纱、医药等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
2.财政状况
2015年全地区完成生产总值250亿,增长10.5%,固定资产投资241亿,增长18.2%;规上工业增加值164.5亿,增长12%。2013-2015年分别实现一般财政收入为23.98亿、27.82亿和32.5亿,呈逐步上升趋势。截至2014年12月末,响水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1.33亿,根据2014年底响水县政府可支配收入计算,地方债务率为37.75%。
近年来响水县财政收入不断增加,上级政府对响水财政的支持力度较大,财政实力较强,县财政偿债还能力较强。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财富证券,前身是西藏自治区xintuo投资公司证券部。公司注册资本4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宏,注册地拉萨,总部办公地设在上海,员工总数超过1000人,2015年12月8日,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财富”,证券代码300059)。2016年5月,经过新一轮增资扩股,东方财富股权占比99.87%,东方财富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是我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占比0.13%。
公司拥有齐全的证券业务牌照,经营范围涵盖: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自营、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新三板推荐挂牌、交易、做市业务,创新业务也已有所起步,取得了约定购回、质押回购、互联网业务等资格。
对感兴趣的产品,您可以在线预约或致电中投服务热线40000-91888。我们的理财经理会为您详细介绍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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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认购款到账后,您即可以委托人的身份与发行机构签订正式合同。
核实认购款是否到账,委托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原件。
② 打款账户。
③ 身份证明文件。
项目成立后,发行机构一般在2个月左右制作完成客户业绩确认函,我们会及时将确认函寄送给您。
项目成立后,中投团队会继续跟踪项目运行情况,为您提供服务,直至项目结束。
热销资管
7.20%
业绩比较基准
起投金额100万
产品期限21月
7.50%
业绩比较基准
起投金额30万
产品期限12月
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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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投金额100万
产品期限12+6月
7.80%
业绩比较基准
起投金额30万
产品期限12/1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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