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全称 | 光大xintuo·光耀胶东6号任城融鑫财产权xintu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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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 7.20% | 发行机构 | 光大xintuo |
投资期限 | 24月 | 付息方式 | 按年付息 |
起投金额 | 100万 | 募集规模 | 3亿 |
投资方向 | 基础设施 | 募集状态 | 售罄 |
项目所在地 | 其他 | ||
业绩详情说明 | -- | ||
募集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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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区财政局与任城融鑫签署《总承包合同》,委托任城融鑫建设金宇路、济阳路、东外环南延道路工程,形成应收账款约9.7亿元。任城融鑫将该笔应收账款中金宇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委托给光大信托,设立财产权信托,总规模约5.7亿元。
光大信托向合格投资者转让财产权信托优先级信托受益权3亿元,用于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王堂和五里屯回迁项目建设。
第一还款来源:济宁市任城区财政局履行代建工程应收款偿债义务。
第二还款来源: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收入。
第三还款来源:担保人济宁市市中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收入。
第四还款来源:通过处置应收账款实现还款。
1.财政支持
任城区财政局出具《往来函》,确认知悉我司设立财产权xintuo并转让优先级xintuo受益权,并承诺将对标的应收账款债务履行偿还义务。
2.连带责任担保
济宁市市中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对任城区财政局履行应收账款偿还义务和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结构化设计
任城融鑫作为财产权xintuo劣后级受益人,以其持有的2.7亿元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劣后级风险保护垫,为优先级xintuo受益人提供风险缓释。
融资方-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1亿,实际控制人为济宁市任城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承担着济宁市任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的重要任务。
2.财务状况
截至2015年6月,公司总资产51.46亿,总负债16.70亿,资产负债率32.45%。2014年度,营业收入2.51亿,净利润4067.61万。
任城融鑫2013年10月18日发行公司债券,总额6亿元,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2015年6月24日出具了评级报告,评级结果为债券信用等级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担保方-济宁市市中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济宁市市中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2亿,是济宁市任城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下属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体。
2.财务状况
截止2015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为102.33亿,2012-2014年年复合增长率为13.34%。
区域情况
任城区历来为鲁西南重要的商品物资集散地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任城区交通十分便利,京杭运河纵贯南北,新石铁路、日东高速公路横贯东西,是济宁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济宁市组群城市核心区。
2015年,任城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519.63亿,按可比价值计算,同比增长8.8%。2015年全年,任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亿,完成预算的100.8%,增长11.9%。
光大兴陇xintuo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甘肃省xintuo有限责任公司,于1980年3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1981年6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续办,是国内最早成立的xintuo投资机构之一。2010年5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101,819.05万元。2014年7月,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51,927.72万元,占51%;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2,337.49万元,占41.58%;天水市财政局4,072.84万元,占4.00%;白银市财政局3,481.00万元,占3.42%。2015年12月28日,经中国银监会甘肃监管局批准,公司采取原股东等比例一次性增资方式,将公司注册资本金从101,819.05万元增加至341,819.05万元。
2013年7月,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与甘肃省政府签署股权战略合作意向书。2014年5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光大集团成功受让原甘肃xintuo公司51%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在时隔12年后重获xintuo牌照,对于集团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将有力推动光大集团重组改革和长远健康发展。重组完成后的xintuo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管理,立足甘肃,服务全国,创新转型,加快发展,将充分依托集团的渠道和客户资源,发挥综合金融优势,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增进与各级政府和各类企业的合作交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进步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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