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全称 | 聚潮资管·融资租赁资产收益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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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 9.50% | 发行机构 | 聚潮资产 |
投资期限 | 12月 | 付息方式 | 按年付息 |
起投金额 | 100万 | 募集规模 | 5亿 |
投资方向 | 其他 | 募集状态 | 售罄 |
项目所在地 | 京津冀 | ||
业绩详情说明 | -- | ||
募集账户 | -- |
计划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上实融资租赁)所拥有的对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郴州高科投)的租金收益权及其相关的附属担保权益。
还款来源一:基于与政府签订的BT回购协议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
还款来源二:园区内的土地整理收入:
1、保证担保:
资产管理人聚潮资管与保证人上实租赁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为承租人郴州高科投偿付《投资协议》项下的租金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如资管计划未如期收到租金款项,则上实租赁承诺在3日内履行补足义务;如资管计划未如期收到租金款项,且上实租赁未履行补足义务,则《投资协议》可提前终止,既而本资产管理计划也将相应提前终止。
2、应收账款质押:
郴州高科投以其根据《回购协议》合法拥有的全部应收账款质押给上实租赁,作为对《租赁合同》项下租金支付义务的担保。
郴州高科投与郴州市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郴州市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了《郴永大道园区段、西河改道、西河康乐公园建设项目政府回购协议书》。郴州高科投根据《回购协议》有权获得的合同款项共计约为人民币108319.00万元。(质押率为9.26%(1亿)-46.3%(5亿))
3、四方监管协议:
聚潮资管与上实融资租赁、郴州高科投、中信银行上海分行(托管行)签订四方资金监管协议。
上海聚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聚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是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2012年9月证监会最新颁布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相关法规,该公司在传统专户业务基础上,可投资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券及其他财产权利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0年10月,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成立,并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养生堂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各占公司25%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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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认购款是否到账,委托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原件。
② 打款账户。
③ 身份证明文件。
项目成立后,发行机构一般在2个月左右制作完成客户业绩确认函,我们会及时将确认函寄送给您。
项目成立后,中投团队会继续跟踪项目运行情况,为您提供服务,直至项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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