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全称 | 华鑫·鑫沪121号扬州广陵集合资金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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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 8.60% | 发行机构 | 华鑫 |
投资期限 | 24月 | 付息方式 | 按季付息 |
起投金额 | 100万 | 募集规模 | 3亿 |
投资方向 | 基础设施 | 募集状态 | 售罄 |
项目所在地 | 江浙沪 | ||
业绩详情说明 | 100万-300万 8.4%/年 300万及以上 8.6%/年 按季付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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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账户 | -- |
用于受让融资人广陵新城持有的扬州国建4.22亿应收账款(在中登网转让登记),最终用于补充融资人日常流动资金。
第一还款来源:处置融资方广陵新城受让的扬州国建4.22亿元应收账款;
第二还款来源: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AA)经营收入;
第三还款来源: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AA)经营收入;
第四还款来源:债务人扬州国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债务。
1.连带担保
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AA)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应收账款受让
受让融资人广陵新城持有的扬州国建4.22亿应收账款(在中登网转让登记)。
融资方-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华鑫国际xintuo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22亿元,由银监会直接监管。公司股东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持股51%)和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股49%),其中,华电集团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特大型中央企业,年发电量4728亿千瓦时,在世界500强中位列第389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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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决定购买产品后,理财经理会与您核实具体打款日期和认购金额,然后帮助您预留产品额度。
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汇款的形式,将资金转入产品的募集专户。
经核实认购款到账后,您即可以委托人的身份与发行机构签订正式合同。
核实认购款是否到账,委托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原件。
② 打款账户。
③ 身份证明文件。
项目成立后,发行机构一般在2个月左右制作完成客户业绩确认函,我们会及时将确认函寄送给您。
项目成立后,中投团队会继续跟踪项目运行情况,为您提供服务,直至项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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