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加入我公司推出的“四川信托-荣新建筑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第二期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项目的基本信息
“四川信托-荣新建筑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3年9月3日成立,截止目前,共发行募集三期,存续规模17000万元,项目运行正常。
二、信托资金的保管
本信托计划保管银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信托计划开户行为:平安银行成都分行人民南路支行。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
(1)信托资金运用:信托资金用于向自贡市荣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截止报告日,信托资金使用符合约定。本信托计划所涉的担保事项已落实并进行强制公证及登记办理。
(2)交易对手经营情况: 报告期四川省荣新集团有限公司、广安市华富荣新置业有限公司、自贡市荣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活动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稳定。
(3)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资金运用无重大变动。
(4)受益人信托利益的分配:根据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的受益人预期信托利益按信托年度分配,因此本报告期未向受益人进行利益分配。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
本信托计划执行经理未发生变化。
本信托计划执行经理:于钧
联系电话:028-86200515
五、是否发生事实风险及产生风险隐患
项目进展基本顺利,目前尚未出现风险。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