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的“川信-碧云•龙庭汇景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 2013年12月13日正式成立。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第一期(2013年12月13日至2014年3月13日)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概况
1、信托规模:人民币8000万元
2、信托期限:24个月
3、预期年化收益率:
单笔认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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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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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160万(不含1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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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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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万-260万(不含2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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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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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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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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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管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信托财产专户开设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二、 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
1、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2、信托资金运用:
信托资金用于向重庆市彭水县双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云•龙庭汇景项目发放项目贷款。截止报告日,信托资金运用合理。
3、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资金运用无重大变动。
三、期间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季度内未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四、还款方情况
1、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还款方财务状况稳定良好。
2、经营情况及主要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还款方经营情况稳定良好,主要管理人员无变化。
3、还款能力的变化
报告期内,还款方主营业务收入稳定,还款能力正常,无不良变化。
4、是否涉及重大诉讼行为,足以影响还款的实现
报告期内,未涉及重大诉讼行为。
五、担保情况
1、抵押物情况
报告期内,抵押物情况未发生不良变化。
2、连带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连带保证人还款能力正常,未发生不良变化。
六、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信托计划执行期间,信托执行经理无变动。
七、其他事项
无。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防范和化解风险。
信托执行经理:赵怡然
电话:028-86200320
传真:028-86200580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