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3发布管理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3 年12月26日,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中信盛景•威固科技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成 立,信托期限2.5年。截至目前,根据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已募集A1期信托本金人民币2.5亿元,以现金形式认购。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了信托专户。
开户名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330901235010000168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第 1 期(2013 年12 月26日至 2014 年 3月 31日)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 本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向威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威固科技集团”)发放信托贷款,用于其投资建设的海西汽车产业园项目以及补充威固科技集团的日常营运资金。
(二) 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报告期末,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及时地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威固科技集团进行贷后管 理,并定期对威固科技集团及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威固科技集团的经营及被投资项目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根据目前获取的相关信息,受托人没有发现本信托 计划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对本信托计划的后期管理,本信托计划信托资产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截至本报告期末,威固科技集团对本信托计划无应付未付款项,威固科技集团的财务状况无异常。
(二)本公司在银行账户的资金收支情况
1.2013年12月26日,本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2.5亿元。
2.2013 年 12 月 26 日,本信托计划实际运用信托资金 2.5亿元。
3.2014年 3月18日,根据本信托计划法律文件约定,威固科技集团向信托财产专户缴存提存款 414万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自成立之日起满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0个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进行一次收益分配。
按合同约定,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向受益人进行信托收益分配,本公司将于2014年6月26日(含该日)后10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进行第1次信托收益分配,届时请您核查资金到账情况。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信托计划由荣千、冯娜和王翔担任信托执行经理,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
管理公告2015-02-12
管理公告2014-04-09
管理公告2014-04-04
管理公告2014-04-03
管理公告2014-03-31
大额稳健xt业绩比较基准: 8.50%
大额稳健xt业绩比较基准: 7.50%
大额稳健xt业绩比较基准: 8.00%
大额稳健xt业绩比较基准: 7.20%